根據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》,通過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,必須配備押運人員!不配備押運人員的,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,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;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,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。
政策之下,總有人心存僥幸去碰底線。1月11日,張掖市公安局****察支隊繡花廟大隊民**在山丹西收費站執勤,10時40分許,民**對一輛號牌為陜E99xxx的危化品運輸車輛進行安全檢查,民**發現車上只有一名駕駛員,并未配備押運員,經調查該危化品運輸車運載約24噸液化氣由玉門運輸**山丹,該車押運員在張掖臨時有事離開,就由駕駛員裴某某獨自駕駛車輛運輸。此類事情完全可以避免的,司機卻鋌而走險。民**按照相關法律規定,將涉事人員及車輛移交移交**山丹縣公安局治安大隊進行進一步調查處理。




















